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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長親自簽發(fā)錄取通知書,四川113名簽發(fā)人名單匯總!
2018-07-21 | 文章來源: | 分享到:
文章來源:四川省教育廳
關鍵詞:高校 錄取 通知書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要求,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除加蓋高校校章外,還應由校(院)長或授權簽發(fā)人簽發(fā)錄取通知書,并對錄取結果負責。
為繼續(xù)實行校長簽發(fā)錄取通知書制度,明確高校招生責任,現將我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地方屬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名單匯總公布如下(共113所,名單附后)。
友情提示:高考期間“野雞大學”詐騙較多,請廣大考生、家長關注四川教育網、四川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四川教育發(fā)布)、四川省教育廳官方微博@四川教育,了解最新最權威的官方信息,確認通知書上簽發(fā)的名字和官方發(fā)布一致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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